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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第10期的交換日記,實在是心有戚戚焉,
邊看邊笑出聲,還口中念念有詞:對對•••就是這樣沒錯!
玫怡講到她的法文程度,我就想起我悲慘的學外語經驗。
因為耳朵重聽,即使講中文都不見得聽懂對方在說些什麼,更不用說外語了,
為此,常讓耳朵利到可以聽得見蟑螂鼓動翅膀聲音的妹妹氣得火冒三丈。
話說,N年前去美國遊學跟妹妹一起住時,有時候會外出吃飯,
也就免不了會與當地居民接觸。
有一回深夜在一家墨西哥快餐店用餐,
坐隔壁桌的黑人老外一付醉醺醺的樣子對著手機破口大罵,
剛到美國的我還搞不清楚狀況,以為要出人命了,心想美國怎麼這麼不安全,
不趕快逃離該處,命休已!草草用完餐,火速離開現場。
隔幾天在電話中與朋友聊到此事,在一旁聽的妹妹笑到倒地不起,
原來黑人老外只是要對方來餐廳接他,但時間太晚對方不肯。我卻聽成他要讓對方不利,
天呀!這是哪門子跟哪門子!再不然就是把powder聽成butter,hotel說成hospital,
也因為這樣莫名其妙的多了好幾個綽號。

來到日本更慘,日文中有太多的短音、長音,
拼音看似相同,讀法不一樣意思就完全不一樣,如:びょういん跟びよういん,
看出來哪裡不一樣了嗎?一樣都是よ,一個小寫一個是大寫;
前者的意思是「病院」,後者是「美容院」,這還比較好分辨。
難的是短音跟長音,對我的耳朵來說這兩者根本沒差,完全聽不出來哪個是哪個,
寫片假名的時候,長音符號常常亂畫搞不清楚正確位置應該擺在哪,
也因為這樣常常跟人家雞同鴨講。
唉∼學語言果然還是要有天賦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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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janet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